關于轉發《關于組織落實2022年度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的通知
關于組織落實2022年度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
魯科字〔2022〕103號
各區縣、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2022年度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落實工作已經啟動,現將《關于組織落實2022年度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補助條件
受補助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日照市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或2021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
2.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符合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所屬范疇,并已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其中規上企業還須如實填報國家統計局研發活動統計報表。
3.企業2021年須開展經營活動并取得銷售收入。2021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占當年銷售收入的4%(含)以上,連續兩個納稅年度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2021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占當年銷售收入的6%(含)以上。
(二)補助標準
1.2021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2021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結合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確定統一補助比例,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5%。
2.集成電路領域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
3.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不足1萬元的不予補助,補助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到萬元。
(一)信息補充、確認。各區縣、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相關要求,組織企業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對相關信息進行補充、確認。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單位法人或者單位法人設定的云平臺單位管理員登錄系統(網址: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網上大廳-平臺-山東省科技企業管理系統,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補充、確認補助信息,參照《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附件2),填寫確認企業的年度銷售收入、研發投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等數據信息,相關數據信息應與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相應數據一致,數值不四舍五入。企業對數據真實性、準確性負責。集成電路領域補助企業還需填報《集成電路領域企業有關情況說明》(附件3)并附企業知識產權等相關材料,不填寫的按統一補助比例執行。全部信息補充確認完畢后自評,并由企業管理賬號審核提交。
(二)審核上報。區縣、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參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情況、領域情況說明及規上企業國家統計局研發活動統計報表等信息,對當地企業補助資金信息情況進行綜合審核,確定補助推薦對象并務必于9月19日前將推薦函(三部門會簽)連同《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確認匯總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報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將會同市財政、稅務部門對各區縣、功能區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推薦至省科技廳。
(一)此次政策落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區縣、功能區科技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將高質量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政策作為服務企業研發創新的重要舉措,指定專人負責,根據《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和本通知要求,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積極指導和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補助政策。
(二)各區縣、功能區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嚴格審核把關。推薦企業須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三)企業網上系統補充確認開啟時間為:2022年9月15日。各區縣、功能區審核提交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19日17:00,企業提交截止時間請以各區縣、功能區通知為準。請相關企業和各區縣、功能區管理部門合理安排確認、審核提交時間,避免臨近截止時間時集中上傳或審核,由于上傳或審核時間問題造成的后果由相關企業和各區縣、功能區管理部門自行負責。相關企業需對所提報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地址:東港區濟寧路369號人防大廈902室
聯系方式:8785728
附件:
各區縣、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業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1.各區縣、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業務咨詢電話
2.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信息補充確認表(參考模板)
3.集成電路領域企業有關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4.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確認匯總表
日照市科技局
2022年9月9日